最近看的两本书:《法律之门》和《洞穴奇案》。

《法律之门》是一本“所谓”的法学入门书,以卡夫卡“法律之门”的寓言开篇,之后每章以英美历史上经典的判例为纲,探讨法律的方方面面。如果不理会每个判例之后作者留的提示和思考,可以完全将之当作故事集来看。如果愿意思考,你会进入更加宽阔的思维世界,理解世界纷繁复杂。比如对死刑的态度,杀人偿命,欠债还钱,这在中国似乎是天经地义,但现在欧美废除死刑的呼吁越来越高,他们的出发点是什么?能不能被自己接受?可以从哪些方面考量死刑的意义?等等。

《洞穴奇案》则针对一个假想的洞穴吃人案进行审判,十四个假想的法官分别代表了十四种法律流派,在阅读的过程中,似乎每位法官都能说出令能信服理由,让你接受判被羁押者有罪或无罪,然后另一位法官又会用其他理由推翻之前的论断。这个过程你的思维也会被扩宽,领略到辩论的魅力。

为什么会对法律感兴趣?

上大学的时候,曾经选修过一门叫做《法学概论》的课程,其中一个作业是旁听一场民事诉讼。我记得自己至少听过两场,一场是离婚诉讼,一场是关于包皮公司信用卡套现的诉讼,具体细节不记得了,惟一得印象是两方得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,跟我们之前在学院里面的辩论赛很像,有些情况下就是拿着一两个观点死扛,近乎于蛮不讲理、泼妇吵架的地步。

另外是去年爆红的罗翔老师给了自己很多收获,让人对法学产生兴趣。曾经有段时间,在 B 站看他的视频,根本停不下来,罗翔老师用幽默让我们看到人生百态,同时又给人很多思考,时不时地还会引用哲学经典来感概人生。在我看来,法学从哲学而来,是对人如何对待生命,对待财产、人与人、人与社会的关系等一系列的思考和规范。

还有第三个原因,公司法务部全是好看的妹子,让我这个 LSP 不得不对法学感兴趣 [二哈][二哈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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